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乡村旅游业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案件联合查办、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督管理机制,统筹乡村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