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加快推动乡村旅游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预订、支付、交流等功能,推动乡村旅游智慧化。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