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第二十七条有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河道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