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第四章 企业工会经费和资产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设立企业工会工作人员权益保障金,经费由本级工会承担。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