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企业工会的职责第三十四条有效企业、企业工会应当共同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和职工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开展适合本企业的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