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用服务、贸易服务、涉企收费、涉企政策、金融服务、公平竞争、市场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