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督促成员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当通过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提高会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自律管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成立、加入农产品行业协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