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检测服务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基层服务监管站点和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指导、协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享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支持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