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电梯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一)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二)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三)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故障率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的;(四)其他需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