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住宅小区电梯需要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及时组织落实所需资金。相关业主应当协商分摊所需资金,并可以申请使用符合规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