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第五章 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第四十四条有效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产能储备责任,合理规划生产能力,确保应急增产需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