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优化提升矿产资源勘查技术,加强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勘查综合能力。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