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第二章 矿业权第十五条有效通过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的,出让矿业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称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提前公告拟出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竞争规则、受让人的技术能力等条件及其权利义务等事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