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有效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