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八条有效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审议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