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