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含临时大型户外广告)应当依法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部门实施。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