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引导公共汽车运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推广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和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汽车运营、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