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在确保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使用功能及规模的前提下,其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涉及变更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