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第三章 社会救助内容与方式第二十三条有效本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所产生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