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数字化转型,加强医疗保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赋能医疗保障及相关领域的管理和服务。

本市依法推进医疗保障数据开放利用和授权运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支撑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