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据条例/第七章 数据安全第六十一条有效本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数据安全治理模式,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等全过程,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