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数据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建设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数智化场景,提升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