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库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条例。本市水库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划分为中型、小型水库。小型水库包括小(1)型、小(2)型水库。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