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