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受害人救助等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