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支持开展软件行业学术交流、创新合作、产业论坛等活动。

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软件企业境外发展提供人才、法律、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