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省将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安全有序、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协同联动的原则,发挥软件产业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