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企业应当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动可再生能源科学有序发展。

供电企业应当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流程,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