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开展与大汶口文化相关的文化交流、文艺创作、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研发,在确保遗址安全的前提下,推进遗址活化利用与创意设计、旅游发展、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