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大汶口文化遗址进行数据采集、复原展示、创新利用。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大汶口文化遗址研究阐释,挖掘遗址内涵和价值,开展国内外遗址保护学术交流与合作。
鼓励中小学校将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常识纳入教育内容,利用大汶口文化遗址开展教学、研学等实践活动,发挥遗址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
大汶口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参观游览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