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大汶口文化遗址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