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古树后备资源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