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升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和智能终端产品。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