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弘扬第二十八条有效具备开放条件的淮海战役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陈列展览、展示体验等服务,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展览展示方式融合创新。鼓励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其他淮海战役红色资源收藏单位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阅读推广等传承弘扬活动。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