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华侨捐赠条例第八条有效捐赠人自主决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用途、方式和受赠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捐赠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赠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