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