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四章 宣传教育第三十九条有效网信部门应当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利用网络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开展网上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部门应当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以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广播影视节目以及出版物。广播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公益宣传,结合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以及其他重大节庆、中华传统节日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和模范事迹。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