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应当遵循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方针,坚持动态保护、协调发展、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