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三章 技术创新第十四条有效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创平台应当建立自主科技项目立项制度,对科技项目予以规范管理。自主科技项目立项时,应当充分结合科创平台主要研究方向,并引导科学技术人员主动申报。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创平台应当在编制年度科技项目立项清单前,征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意见。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