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第十四条有效变更国有林业经营单位隶属关系的,应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变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关系的,应按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