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红十字会应当对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