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的特点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提升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