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在知识产权转化、质押融资、综合执法、涉外维权,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