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空间保障。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土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