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村镇建设应当符合镇规划、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