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村镇建设应当坚持统筹城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促进村镇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协调。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