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对无证排放、无证运输、无证消纳和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农田及其他非指定场所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