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一)城市管理部门提供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事项、处置动态、建设工程回填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需求、监督管理及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超高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的信息;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备案,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交通事故、运行轨迹等相关信息;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营运资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
(四)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和非法用地查处等信息;
(五)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开挖、回填等信息;
(六)需要共享的其他信息。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