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门头牌匾,是指单位、个体工商户设置的与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的标牌、标志、指示牌、匾额、镂空字、霓虹灯、垂直灯箱等设施。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